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控中心,中心直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原卫生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要求,解决省级疾控系统在运输病原微生物过程中托运人资质到期的问题,确保病原微生物的安全运输,中国疾控中心定于2015年6月30日-7月3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第三期病原微生物运输管理培训班,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
(二)国际航协对病原微生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训练合格证》)。
二、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控中心各2人。
(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所、病毒病所、寄生虫病所、性艾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环境所各5人。
三、培训时间
2015年6月30日报到,7月1日-3日培训及考试,4日离会。
四、培训地点
西安唐城宾馆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229号
电话:029—85209966
五、培训费用
(一)学员食宿费用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交通费用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二)北京迪捷姆空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训练合格证》证书费(600元/人),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23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或电邮至中国疾控中心实验室管理处,以便准备相关资料和安排住宿,过期提交名单不予受理。
(二)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一张一寸彩色照片,用来制作航空运输资格证书。
(三)该培训班为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编号为J51-15-13 (国),参会人员可授予国家Ⅰ类继续教育学分8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思思
联系电话:010-58900339
传 真:010-58900347
邮 箱:lisisi8812@163.com
附件:1.2015年第三期病原微生物运输管理培训班回执
2.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