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年博士生招生报名初审通过考生报名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各位考生:

    根据中心2021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现将报名初审通过考生报名号公示如下(见附件)。在审核阶段,中心将继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中心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发电子邮件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生院反映(匿名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邮政编码:102206;

    电子邮箱:zhaosheng@chinacdc.cn

 

 

 

研究生院 供稿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