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13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我中心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拟录取所(中心)拟录取专业的复试。

2.复试工作于5月中旬展开,5月20日前第一志愿复试、5月21日开始调剂复试,各专业调剂缺额数量和调剂要求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复试具体安排由各所(中心)通知。所有调剂考生,不分中心内、外调剂,均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

3.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均须经我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4.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资格按报考同一所(中心)同一专业的所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具体复试考生名单由各所(中心)复试工作小组根据生源情况自定,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20%,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

5.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准备有关材料(详见复试安排及复试通知)。复试小组将对身份进行进一步核查。

6.复试要求:主要考核考生的表达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专业及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共70分。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动手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如实验技能、计算机操作、统计分析、软件应用、文献检索等,占30分。

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总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中心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束后,复试专家小组将当场向所有考生宣布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7.复试组织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远程网络初步考虑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系统将根据需要另行通知,原则上要求考生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1部手机和1台电脑或两部手机均可,复试中具体要求如下:

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用于面试设备(拍摄考生正面):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或1部手机;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1部手机;

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在考试过程中禁用通话功能;

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复试中,考务人员可随时暂停复试,要求考生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考生应试环境。

按照要求缴纳费用。

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阅读考生须知(见附件)。根据复试安排,共同做好网络测试工作,考生如无故不参加设备调试、复试,不与所(中心)联系,无故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故障者,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要对考生再次复试或对某复试环节重新复试。

8.中心2020年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复试。

9.中心2020年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10.有关录取。

教育部、北京市研招办、中心将对录取工作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各单位落实各项招生政策的情况,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录取工作检查会议的审查之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学生(具体时间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部署执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1.中心研究生院考生接待电话(010-58900361)、中心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589002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邮编:102206。

12.有关复试、录取信息,将于近期陆续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www.chinacdc.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2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