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简称职业卫生所)始建于1954年,前身是中央卫生研究院(1956年改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研究所,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政府主办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和防治的专业学术机构。1983年划归中国预防医学中心,1985年更名为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2001年12月更名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职业卫生所是“全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卫生部化学品毒性鉴定中心”、国家化学中毒救治基地、 “世界卫生组织职业卫生合作中心”;是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博士、硕士授权学位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是国家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分会、职业病专业委员会,中国毒理学会工业毒理学专业委员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职业卫生专业委员会,中国健康教育协会企业分会和中国卫生监督协会职业卫生专业委员会、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1998年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评审,具有化学品毒性鉴定甲级资质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
全所现有职工1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0人(高级职称74人),从事工作领域包括职业卫生、职业医学、卫生毒理、中毒控制等。专业技术机构设置有职业流行病学与风险评估研究室、理化检测室、职业防护与工效学研究室、妇女劳动卫生与生殖健康研究室、健康促进与职业紧张研究室、职业病监测与信息政策研究室、职业卫生标准研究室、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研究室、生物标志物与分子流行病学研究室、毒理室、中毒控制室等。
主要职责:
一、开展职业健康与中毒控制工作,为国家制定职业病防治和中毒控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二、承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和急性中毒的监测、报告和风险评估工作,研究制订干预策略和措施建议,开展工作场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三、承担国家级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和队伍管理工作,为重大职业健康危害和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四、组织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职业卫生、中毒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五、开展职业健康、中毒控制的科学研究,推广适宜技术,提供技术服务。
六、为全国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职业健康和中毒控制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七、承担职业健康与中毒控制相关的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八、开展职业健康与中毒控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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