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以下简称CFETP)是我中心举办的公共卫生在职教育的重要模式和品牌项目,通过两年联合导师指导下的“干中学”培训,显著提高和强化公共卫生相关专业人员以应用流行病学为核心的岗位胜任力,塑造和强化“敬业、团队、探索、求实”的职业精神。CFETP自2001年创办以来,每年招收一届学员,至今累计为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机构培养了423名高素质现场流行病学骨干人才,涉及急性传染病与卫生应急、寄生虫病、结核病、免疫规划、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环境与职业卫生、实验室与生物安全等多个专业领域,并于2019年获得全球流行病学培训与公共卫生干预网络(TEPHINET)对培训质量的国际认证。为持续提高国家、省及地市级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分析与评价等应用流行病学的核心能力,继续推进与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合作进程。我中心启动CFETP第二十四期招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从事现场流行病学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设立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院校的骨干教师和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招收条件
(一)立志服务于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热爱流行病学工作。
(二)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人际交流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公共卫生职业发展潜质。
(三)具有专业英语口头交流、阅读与写作能力。
(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职人员,取得博士学位后,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取得硕士学位后,需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读博士需为第一年博士研究生。
(五)年龄在4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培训模式
全脱产两年制培训,包括2个月的核心课程和20个月的现场工作实践和1个月毕业前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核心课程和毕业前总结提高在CFETP项目开展,第一阶段现场实践在中国疾控中心相关业务处所开展,第二阶段现场实践在CFETP省级和地方培训基地开展。全程在责任导师、现场导师和项目教师联合指导与管理下,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流行病学专题研究、监测数据分析解读、监测系统评估等多样化现场实践,致力于解决国家和地方实际公共卫生问题。
四、报名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做出个人承诺(附件2),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聘任证书,以及获奖证书、论文等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对申请人书面推荐,并做出相关承诺,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在读博士研究生,需所在研究生院的推荐(附件3)。
(三)专家推荐。至少有2名相关领域专家、CFETP毕业生或指导教师的推荐(附件4)。
五、考核录取
(一)中国疾控中心将组织对报名人员所有材料进行初审,通知和安排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报中心领导批准后,发布录取通知。
(二)CFETP遴选成绩优异的学员,推荐参加中国疾控中心研究生院和其他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院校博士学位遴选考试,录取后可同时参加CFETP两年制和博士学位学习,达到 CFETP 两年制和博士学位毕业标准,可获得CFETP毕业证书以及博士毕业证书。
(三)本期培训时间初步安排在2025年3月—2027年1月,具体入学和毕业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一)请各单位协助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的地市级疾控中心,结核病、职业病和寄生虫防治等相关机构。请各相关单位接到本招生简章后,张贴公示,按照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人员报名、推荐工作,每单位最多推荐3名,如同一单位报名同一专业方向的人数多于1人,需对相关报名人员做出专业推荐排序。
(二)派员单位在学员参加培训期间须承诺原单位待遇不变,包括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在岗职工待遇照常发放;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称职及以上者,按规定参加单位调整薪级工资档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不扣减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可以参加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和干部选拔。
(三)中国疾控中心为学员提供生活津贴,并提供外地学员在北京和培训基地现场实践期间的住宿;按照实际情况,为在外地培训和实习的学员报销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等3个节假日来往单位所在地的相关交通费用。学员赴京参加面试考试的相关食宿和交通等费用,以及学员入学报到、毕业后返回原单位的交通等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支付。
(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请报名者将所有申请材料于10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至:cfetp@chinacdc.cn,包括整套申请材料的扫描PDF文件,以及附件1《个人申请表》的word版本。同时,请将所有材料的纸质版以快递的方式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中国疾控中心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邮编100050。
联系人:杨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10-83166992,010-83171510。
(五)对已录取学员,如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或其他不实信息,一经核实将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