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已于2014年12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与限值要求》、《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国家卫生标准也将陆续颁布实施,构成全新的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
为推动新版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的贯彻实施,普及公共场所检测评价方法,全面提高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技术能力,完成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公共场所卫生防病任务,我所定于2015年6月30日至7月2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公共场所检测评价技术培训班〔项目编号2015-12-01-027(国);项目负责人:刘凡研究员〕,培训班将邀请负责或参与上述标准制定的专家进行专题授课。请你单位派相关人员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环境与健康研究现状和面临的挑战 金银龙
(二)公共场所卫生指标与限值要求 姚孝元
(三)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要求 郭常义
(四)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技术 张建鹏
(五)公共场所理化检验与采样技术要求 刘凡
(六)公共场所微生物检验方法 王俊起
(七)现代大型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案例分析 沈凡
二、培训对象
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监督所(局)卫生监督员,公共场所技术服务及相关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9日下午报到,6月30~7月2日培训,7月3日上午离会。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北大荒国际饭店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
0451-55198582
四、培训学分
参加本次培训班的代表,将被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6分。
五、收费标准
本次培训班收取培训费、资料费等共1180元(西藏、新疆的代表,每单位可免交2人的培训费、资料费),由于报到时收费不能刷公务卡,故请参加培训班的代表提前通过银行汇款(汇款注明公共场所培训)或报到时交纳现金。会议统一安排代表食宿,住宿费用自理。
户 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开户行:工行北京广渠路支行
账 号:0200003709089042252
六、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班采用参会回执表(附件)报名方式,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通过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由于会议规模有限,参会代表名额报满为止。
七、其他事项
参会代表可将对本次培训班授课希望重点讲解的内容、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及需要专家解答的具体问题等发送电子邮件,相关重点问题将在本次培训班上予以讲解或回答。
附件:1.培训班回执表
2.交通图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