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 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为进一步提高艾滋病临床诊断和治疗能力,促进艾滋病医疗 救治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 委托,我中心将在国家艾滋病临床进修基地举办 2021 年第二期国 家级艾滋病临床进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艾滋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症状、体征、辅助检查、鉴别 诊断、治疗、疗效评价、机会性感染处理、职业暴露防护及国家 有关艾滋病的防治策略。
二、培训时间
医生培训:2021 年 7 月 5 日至 9 月 3 日,7 月 5 日报到。
护理培训:2021 年 7 月 5 日至 8 月 13 日,7 月 5 日报到。 三、培训学员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及我中心审核确定了参加本期国家级艾滋病临床进修培训班学员名单。
四、其它
1.请各单位根据当地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安排学员到指定的进 修基地(见附件 2)参加进修培训班。如果有学员因特殊原因不 能参加,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以便及时选派其他符合要求的学 员。
2.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由我中心负担,差旅费由 学员派出单位承担。
3.学员务必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携带此通知、本单位介绍信和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及 7 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到指定进修 基地报到(具体需执行各医疗机构当地防疫政策)。
4.为了保证进修培训的质量,我中心将加强督导、检查及评 估,对于考试合格的学员统一发放结业证及继续教育学分证(项 目编号:2021-03-08-287,授予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 10 分),对 于违反进修管理条例情节严重者,我中心将通报给学员派出省份 并向派出单位追缴培训经费。
联 系 人:于兰
附件:1.国家级艾滋病临床进修培训班学员名单
2.国家艾滋病临床进修基地一览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