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7 年版)》(国卫办疾控函〔2017〕 29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省级疾控中心网络实验室的工作能 力,强化网络实验室流感血清抗体检测技术的标准化规程,提高省 级流感参比中心流感病毒病原学分析能力,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病毒病所国家流感中心将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6 月 11 日分三 期进行全国流感监测实验技术培训(日程详见附件 1),项目编号 2021-12-07-222(国),继续教育学分 10 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理论培训:流感病毒相关新检测技术
(二)实验培训:采用血凝抑制方法检测各省 2020-2021 年 度采集的职业暴露人群血清,测定血清中 H5、H7 和 H9 等亚型流感病毒抗体;深度测序和多病原检测培训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安排:培训班分三期进行,第一期为 5 月 23 日-5 月 29 日、第二期为 5 月 30 日-6 月 5 日,第三期为 6 月 6 日-6月 12 日。
(二)培训地点
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国家流感中心(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昌百路 155 号病毒病所四层流感室)。
(三)住宿地点
北京大宅门迎祥商务酒店(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 23 号,电话:010-80116060)
桔子酒店(昌平西关店)(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角西路 1-5 号,电话:010-60781988)
三、培训人员
省级疾控中心从事流感监测工作的技术骨干 2 名,各省份分 组安排见附件 2。
四、其它事项
(一)请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 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3 号),组织来自低风险地区 的相关人员参会,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3)。
(三)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会议通知,自行前往住宿地点(交通路线见附件4)。
(四)参加培训人员往返差旅费、住宿费自理,餐费及住宿 地与培训地间的交通费用由培训班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丽军
联系邮箱:liulijun@cnic.org.cn
附件:1.日程
2.分组安排
3.报名回执
4. 交通路线图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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