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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教学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试 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势需要,促进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发展,确保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19号关于《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02]39号《关于200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中心”)学位教育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  授予学位的中文名称: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Master of Public Health, 英文缩写:MPH

二、招 生

第三条  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工作年限计算截至到731日),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品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第四条  通过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合考试,择优录取。

 

三、培养目标

第五条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应以培养具有较强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和科学研究潜能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材为目的,并具备以下培养能力:

1. 具有所学专业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并掌握现代公共卫生及其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

2.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

3. 能独立开展公共卫生现场工作,能结合公共卫生实际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培养年限

第六条  培养年限 24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五、培养方法

第七条  强调人才培养与我国公共卫生实际需要相结合;采取理论学习、社会实践、课题研究三结合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公共卫生高层次复合型人材所必备的能够运用新技术、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性管理素质和科研潜能。其培养过程分学位课程、社会实践、学位论文三个阶段。

第八条  课程设置: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研究生需修满40学分。

教学要求:提倡启发式与研讨式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注重案例教学、参与式教学,向学生提供知识框架,引导自学及利用信息。

第九条  社会实践:         

公共卫生现场实践活动不少于1个月,按要求完成者计5学分(计入总学分)。

公共卫生现场实践是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通过现场指导教师的经验介绍、现场参观、现场实践等多种活动方式,使研究生能够从宏观角度和整体水平了解我国公共卫生工作的现况与发展、机构与管理、任务与职能、政策与体制、内涵与范围等。认识公共卫生服务的实际需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提高研究生实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每个研究生均能充分运用已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针对现场实践的认识和理解,撰写出观点鲜明,见解独到的实习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

第十条  学位论文

1.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实行双导师制,由培养单位导师与现场导师共同指导的培养方式。培养单位导师必须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现场指导教师应由从事公共卫生实际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副研究员或以上职称者担任。由教育培训处审核颁发聘书。

2.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及要求:

(1) 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公共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突出课题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在导师的指导帮助下,研究生需安排一定时间参加现场实践工作。现场实践工作要从调查设计和资料收集入手,在分析总结中提出对策和建议,并撰写学位论文。

(2) 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是高质量的现场调查报告,也可以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设计方案,或其它形式的研究论文。

(3) 论文应体现作者具备公共卫生硕士学位的基本素质,表明作者能够将所学的知识和掌握的技能充分运用于公共卫生现场实践,通过现场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分析和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问题的能力,并能提出合理的对策和建议。

(4) 论文质量要求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论文结果应对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5) 论文内容一般包括:序言、综述、中英文摘要、理论分析、总结、参考文献等,字数一般不超过三万字。

3. 论文工作开始前,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组织与论文相关领域三名以上专家参加的开题报告。

 

六、考核与学位授予

第十一条  学位课程考核

研究生课程考试取得60分及以上为及格,并取得相应学分。

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须于第二学年重新选修,考试通过成绩为及格。

第十二条  研究生在读阶段考核

为加强研究生在读期间的管理,确保培养质量,实行阶段考核制度:

1. 第二学期末,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等进行学年鉴定。

2. 第三学期,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日常表现及业务能力及开题情况等,进行中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中期筛选。

3. 毕业前由导师组和教育管理部门共同开展毕业鉴定工作。

第十三条  学位论文答辩

1. 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修满学分;

(2) 完成公共卫生现场实践;

(3) 完成一定水平的学位论文。

研究生从入学至答辩时间不超过四年。

2. 论文评阅:硕士生论文需聘请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2名(其中外单位专家1名)进行论文评阅。评阅未通过的论文,需在导师指导下,参照评阅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并经同一评阅人评阅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3. 论文答辩:研究生论文要进行公开答辩。

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提出推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成名单,经所在学位分委会主任同意后,组成答辩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不少于3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外单位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导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三分之二以上答辩委员会成员同意为通过。

4. 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半数票同意,硕士学位论文可在一年内修改后重新答辩一次。

第十四条 学位授予

攻读学位者能够按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并修满学分;完成公共卫生现场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并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的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公共卫生事业。

2、具有所学专业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门知识,并掌握现代公共卫生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

3、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能独立从事公共卫生的现场工作;能结合公共卫生实际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4、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的知识及本学科的技能和技术,能独立处理本学科的问题,具有现代公共卫生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能结合公共卫生实践完成具有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掌握—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6. 研究生一般需在带有刊号的杂志上发表一篇与论文相关的文章。

七、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试点工作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领导下进行,全国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对教学、培养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第十六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第八学位分委会,学委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负责审定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授予、培养方案、招生计划,协调工作关系,创造培养条件,并参与指导、咨询、监督与评价培养工作。

第十七条  教育培训处和各二级单位的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实施,实行分级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创品牌的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  进入课题阶段,研究生的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的相关科室和导师组成三人以上的导师组具体负责。导师组成员一般应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根据培养目标和课题情况制定出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确保研究生能按培养目标如期完成毕业论文,并协助完成毕业鉴定工作。

第十九条  为确保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教师和导师队伍,教育培训处和各二级单位的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对教师、导师的监督和考核。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培养程序

 

按照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下发的《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订的《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MPH的培养采用理论学习、现场实践、课题研究三结合的培养模式进行,培养年限为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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